原题:我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年批准逮捕1945人、起诉31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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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19年至今共批准逮捕1945人、起诉3127人,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据介绍,2019年以来,全省共批准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81人,起诉739人。办案中,各级检察院对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提出适用从业禁止的检察建议,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职业,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
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个人信息,是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权、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2021年10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程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时发现:原审被告人程某的辩护律师吴某将该案的多名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泄露。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辩护律师泄露未成年被害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权,同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律师保密义务。据此,向海南省司法厅制发《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函》。海南省司法厅立案调查,对涉事律师作出警告并罚款8000元的处罚决定。
“检察机关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欧阳轶群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共通知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370次,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为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发放救助金、进行心理救助、变更或撤销监护权、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开展生活安置、帮助重返学校等救助工作。
与此同时,为提升侦查取证质效、及时救助涉案未成年人,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21个集询(讯)问、听证、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实现诉讼办案与保护救助的双同步。(记者 金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