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林生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5月1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林生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生茂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竞拍、职务提拔、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生茂身为长期在政法系统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做到政治忠诚、干净担当、清正廉洁,但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六项纪律项项违反,公器私用,权力观扭曲,“退而不休”搞贪腐,大肆收钱敛财,严重损害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林生茂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生茂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记者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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