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1月16日电(记者吴茂辉)16日,天津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签约活动在海口举行。双方签署《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24项联动合作事项。
此次津琼两地合作涵盖区港合作、园区合作等合作类型,涉及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多个方面,明确24项联动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构建起高效务实、互利共赢的联动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成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梁益铭表示,津琼深化合作,既有沿海地理位置优势,也有深厚的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基础,两地拥有广阔的合作机遇。希望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持续推动两地务实高效合作。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石耀东表示,当前,双方自贸办已围绕海洋装备制造、文旅、医疗、港口合作、航空航天、服务业、绿色低碳等领域共同研定了联动发展合作重点事项,未来将进一步在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经济、国际商务、会展经济等领域持续探索建立联动创新通道,让两地的联动合作边界不断拓宽。
据了解,今年6月,海南党政代表团前往天津考察调研后,提出深化与天津各领域交流合作,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衔接中实现联动发展的具体要求。此次签约将有力促进两地优势互补、政策共鉴、资源共享、产业共建、合作共赢,助推两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全国的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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