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省建设防洪工程体系、完善防汛管理体系、打造智慧防御平台、开展河湖综合治理
筑牢防洪安全网 守护百姓平安梦
海南降水丰富,台风天气相对较频繁,洪涝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工作。海南日报记者1月8日从省水务厅获悉,“六水共治”中把防洪水作为一项重要的治水任务,我省水务部门通过加快建设防洪工程体系、完善防汛管理体系、打造智慧防御平台、开展河湖综合治理等措施,全面筑牢防洪安全网,守护百姓平安梦。
目前我省初步建成了以水库调蓄为主,堤防、水闸为辅的防洪工程体系。全省1105座水库,其中有50座水库有闸可进行防洪调度,其余水库可自动溢流,水库蓄泄兼筹,确保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兼具防洪、发电等功能。
三防工作重在防御管理,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乡、村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层层压实责任,各项防御抢险等专项预案相应出台,并成立防汛专业抢险队伍,保持常态化演练培训,确保洪涝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位。
我省还加快推进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水平。随着科技进步,我省还依托智慧水网信息平台,对水库、水闸等防洪工程运行管护、风险隐患管理、洪水及水资源调度,提供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汛旱情识别、管控和处置决策支撑。
此外,随着社会公众对水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的提高,市县政府对河道综合整治管理日益趋向常态化,河湖“四乱”清理、河湖流域生态修复和科学规划开发也逐步完善,进一步筑牢了防洪防线。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统筹区域流域综合系统水灾害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洪涝灾害防治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近年来,我省水务部门系统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着力解决洪涝灾害防治问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防汛管理体系,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洪涝灾害防治问题取得初步成效。(记者孙慧)
目前我省防洪工作推进成效
1
加强工程防御体系建设
全省建有水库1105座 大型10座 中型76座 小型1019座
其中
有闸可进行防洪调度的大中型水库50座
其余水库均为自动溢流
全省建有达标堤防375.2公里
其中 江河堤防246.64公里
海堤127.45公里、围堤1.11公里
城市及重点城镇的主城区基本建成
可抵御10年至5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堤
2
全面建立防汛管理体系
建立组织体系
建立了省、市、县、乡、村水旱灾害防御机构,
负责统筹属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建立责任体系
实行水旱灾害防御行政首长负责制,
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每座水库配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
建立了责任人公示、常态化培训、责任状签订等管理机制
建立预案体系
制定水库防洪度汛预案、水库大坝应急抢险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等专项预案
建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
建立应急体系
松涛灌区管理局组建防汛专业抢险队,并开展常态化演练培训
3
综合治理河湖筑牢防洪防线
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2021年
我省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407个
其中
水利部暗访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5个
省级排查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269个
市县自查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1133个
截至去年12月底,已整改完成1399个
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292.6公里
清理非法采砂点271个
打击非法采砂船只104艘
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22688.9吨
拆除违法建筑15256.3平方米
清除
围堤14.74公里 非法林地230平方米
非法网箱养殖2070平方米 违规种植大棚480平方米
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根据水利部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持续推进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和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9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海口、三亚、文昌、澄迈、临高、东方、琼中、白沙等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已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海口、三亚、文昌、琼海、陵水、定安、屯昌、澄迈、临高、东方、乐东、琼中、白沙等13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已完成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下一步推进工作计划
1
完善防洪工程体系
构建抵御水旱灾害防线
加快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
以提高流域洪水整体调控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对提高流域和重点区域洪水调控能力有重要作用的迈湾、天角潭、南渡江龙塘大坝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增强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洪水调蓄能力
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建立健全水库水闸常态化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机制。加快推进现有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2022年计划开工建设49座病险水库和重点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长效运行,提升水库防洪能力
提高河道行洪及堤防防御能力
进一步完善三大江河防洪体系及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河流防洪防潮整治,加快三大江河综合治理,保持河道畅通,提高泄洪能力。
继续实施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补齐防洪任务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乡镇、农村段突出短板。
到2025年
各市县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70%以上
海口、三亚重点区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
主要城镇防洪标准达到10年至20年一遇
2
完善防汛管理体系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提升流域系统防洪及水工程联合调度水平
完善流域防洪调度指挥体系,强化流域防洪统一调度,坚持兴利服从防洪、电调服从水调,统筹防洪、生态、供水、灌溉、发电等需求,强化区域协同,统筹运用河道及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综合采取“拦、蓄、排”等措施,充分发挥水工程体系减灾效益,按照系统、统筹、科学、安全原则,以流域为单元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体系整体优势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开展重点集镇、城镇补充调查评价、动态预警指标分析、危险区动态管理,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
指导实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中部市县等重点防治区加强监测预警。完善省级监测预报预警平台,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畅通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
提高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积极推进测雨雷达试点建设及应用,实现超高时空分辨率短临暴雨预警,加强降雨预报
编制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及修编应急响应规程,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
加快推进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摸清全省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洪排涝抗旱能力,客观认识全省防洪排涝综合水平,为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治,提供信息保障和决策支撑
3
打造智慧防御平台
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需求,推进智慧水网二期建设,提升防洪预报、预警能力,完善预演功能,为科学制定预案提供依据。利用智慧水网信息平台对水库、水闸等防洪工程运行管护、风险隐患管理、洪水及水资源调度,提供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汛旱情识别、管控和处置决策支撑
4
河道综合治理监管工作趋向常态化
持续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丰富完善河湖监管手段,提升河湖监管效能。完成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各级河长推送河湖管理动态,实现河湖信息化动态管理。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逐级强化监管,对未按管理要求落实的市县级河长湖长,省河长办将及时向省级总河湖长汇报,并积极督促指导市县政府落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必要时通报约谈问责相关河长
数据整理/海南日报记者 孙慧
制图/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