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2023年我省引才奖励申报工作启动,引进人才和人才团队的,可分别给予最高奖励50万元、200万元。
此次申报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企业,奖励标准为:一是为我省成功全职引进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引才奖励。二是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的,每引进一个,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三是每年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引才奖励;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引才奖励;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引才奖励。四是用人单位通过中介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申报奖励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可按1:1的比例享受奖励。(记者易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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