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全省将培育150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为每个市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即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我省“头雁”项目继续由海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2所高校共同承担。培育机构将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头雁”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培育机构将根据“头雁”从事的产业类型和自身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方式。授课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创业指导、品牌建设等主题,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可结合农时季节分阶段完成。依托崇农云讲堂、头雁培育管理系统等平台开展的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
此外,培育机构将从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精选一批产业链较为齐全的实训基地,通过实地考察引导学员深度体验学习。采取带头人互访、经验交流等方式,引导学员拓宽视野,提升干事创业能力。为每名学员配备1名专业导师,建立“一对一”“师带徒”等跟踪帮扶机制,帮助解决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产教融合活动,扶持“头雁”进一步开拓市场、打造品牌、做强产业,增强联农带农能力。
实施方案还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为“头雁”提供综合支持,鼓励市县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机制,通过集成政策、聚集资源、集中要素和搭建平台,给予全方位保障。(记者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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