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海口开幕。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苻彩香,副主任闫希军,秘书长曹献坤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两天半,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联组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7人,实到 5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规定(草案)》《海南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定(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规定(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草案)》《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物流业促进规定(草案)》《海南省东坡文化保护发展规定(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独立办学规定(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保医药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等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 2024年度海南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检查《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赵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戴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省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相关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