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围绕“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综合监管、加大保障力度”四个方面,推出18条具体举措,发展以“养”为核心、“旅”为方式、“居”为载体的旅居养老模式,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养老需求,助力银发经济发展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在服务供给上,海南将依托“滨海度假游、热带雨林游、环岛公路游、生态康养游、航天研学游、民族民俗游、红色文化游”等旅游产品,推出一批适合老年人的主题旅居套餐、精品路线,探索发展定制化“怀旧游”“家庭游”等特色旅游线路产品;完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在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系中优先配置养老服务等功能,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充分挖掘“世界长寿岛”品牌优势,开发健康疗养、中医康养等康养产品,形成东部医疗康养、南部中医药康养、中部气候和森林康养、北部社区康养、西部生态康养格局,推广南药黎药、养生保健、中医体质辨识、慢病调理及康复护理等服务。同时,海南深化医养结合,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依托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医疗旅居产业,支持旅居人群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此外,海南还将拓展养老服务,开放老年大学、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丰富旅居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海南将打造一体化康养服务平台,与“海易办”“酷游海南旅文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数据互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分领域、分阶段制定旅居养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推进景区、商场、交通场站等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与老年人专属窗口;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在岗技能培训,支持旅居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激发行业活力。
监管层面,海南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消防、房屋、食品、水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旅居养老服务消费投诉渠道,落实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规范医疗服务与医养结合机构运营,守护旅居养老安全底线。
保障措施方面,省级层面强化统筹协调,深化旅居养老跨省合作机制与标准互认,吸引境外客源,打造“乐养海南”品牌;发挥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居养老经营主体和旅居养老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旅居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推进公安、旅文、住建、民政、卫健、医保、交通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建立省级旅居养老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提升旅居养老服务水平。
据悉,该政策围绕旅居老人在海南期间“吃、住、行、医、康、养、游、购、娱”等各项服务需求,明确具体服务内容,力争让旅居老人有更多选择、获得更多便利、拥有更好体验;同时明确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着力打造老年人安全的居住环境、安心的消费场景、安逸的旅居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