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要求,新规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价格调整严格依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琼医保〔2022〕157号)相关规定,结合三亚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建议,经测算、复核后落地实施。
本次调价共涉及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有升有降的差异化调整。其中,上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项,平均涨幅15.80%。具体来看,新生儿护理涨幅7.14%,中医走罐、中医走罐(平衡罐扩展)、中医闪罐涨幅均为25.00%,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推拿涨幅6.56%,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推拿-儿童(加收)涨幅7.25%。
同时,下调专项变应原(单价变应原)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降幅为18.18%。
医保支付方面,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按照现行医保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执行。相关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将及时维护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保障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顺畅衔接、有效落地。
通知明确,各市县医保部门需及时向辖区内医疗机构传达本次调价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开展调价舆情监测,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患者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处置价格投诉、医患收费争议,遇重大问题按程序逐级上报。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临床收费行为,严禁分解收费、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同步完成院内信息系统参数调整,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公示制度。
【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