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南提出二〇二五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九成以上
濯污之策
11月18日9时许,澄迈县瑞溪镇番丁村莲塘村民小组的中央池塘边,传来“嗡嗡嗡”的声音。该村污水设施协管员曾维存背着割草机,正修剪水塘边的杂草。
莲塘村是海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建、管、用”一体化模式的试点村庄。今年7月,试点项目开始运行。
根据生态环境部第三季度情况通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全国排名第九。
整体来看,部分村庄村民参与意愿不强,设备存在“晒太阳”情况,成为我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期出台的《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争取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及自然村(含农林场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海南该如何破解上述问题,实现这一目标?
视频《农村污水治理,到底卡在哪?》
前期建设卡在哪
部分村民观念、习惯难以改变,成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主要阻力
在莲塘村,从村民厨房、厕所等地收集的生活污水,在地下管网中一路流淌,通过层层去污预处理环节,流入湿地系统得到进一步吸附净化,最终成为清澈的尾水,汇入村中央的水塘。
“有些村民讲风水,担心修修建建,会坏了风水、影响时运。”提到莲塘村生活污水治理背后的坎坷故事,番丁村党支部书记曾维高说,当时为了打消村民的顾虑,他们花了不少功夫。
不愿参与,在莲塘村南区(老村)的村民中,当时有这样想法的不止一户。“因为南区房屋分散,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我们对南区的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式处理模式。”莲塘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介绍,分散式处理模式需要建设生态沟渠、厌氧池、生态花池、户型湿地等庭院式设施,但因为村民普遍意愿不强、态度摇摆,设施用地难以协调。
五指山市永忠村的一体化微型智能污水处理设备。海南日报记者 周晓梦 摄
为推动莲塘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省生态环境部门与乡镇、村等各级管理部门组织会商了不下5次,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数次与村户沟通,最终才协调解决涉及设施建设的用地、用电、用水等10多项问题。
这些问题既事关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也牵涉到村民观念、习惯的改变。曾参与建设海口市石山镇道育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马振放,也有同样体会。
“其实施工技术都不算难题,真正的阻力或压力,是部分村民参与度不高、摇摆不定的态度,有时这样的心态还会在村民之间相互影响。”作为道育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代建方、海口永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管理部项目负责人,马振放在推动工作过程中,真切感受到部分村民对处理设施的效能心存疑虑,缺乏认同度和配合度。
强化多级协商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这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具体执行层面需要迈过的“坎”,而在顶层设计一环,还有扎实的基础调研和长远规划的“关卡”要闯。
2019年,某市共有391个自然村需要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其中15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由各区随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同步实施完成,另外241个自然村,由该市水务局通过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计划总投资超10亿元,采用“工程总承包+委托运营”模式统一治理。这项治理计划在2019年内完成。然而,该目标如今还未实现。在该市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有些设施还存在难以运行的情况。
不久前,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各市县应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摸清农村人口分布、已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生活污水排放去向等现状资料的基础上,分类、分阶段确定2023年和2025年需完成治理的村庄和建设时序,形成可实施的项目清单。
万宁市文通村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技术处理生活污水。海南日报记者 张杰 摄
后期运维难在哪
处理效率不高、使用成本太大、维护专业性强,导致部分设备“晒太阳”
在五指山市南圣镇同甲村永忠村民小组,一个刷着深绿色油漆的大铁罐,杵在被槟榔树环绕的空地上。
对于这个大铁罐,村民们再熟悉不过了。“这是处理我们生活污水用的,已经用了4年,运行很稳定。”村民黄惠英说。
这大铁罐就像个魔术师,从乡亲们家里流出的生活污水,经它之手,就变成了清澈的尾水。然而,如果回到4年前,永忠村的污水治理工作并不顺利。
2017年,五指山市多方筹措资金,采用PPP模式,在多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大部分农村都采用人工湿地的处理方式,因地制宜不够精细化、污水处理技术适用性不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效率也较低下,导致“建了不好用”的尴尬局面。
曾经尴尬的,还有居高不下的使用成本——同在南圣镇的军民村,就曾“撂荒”过一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原因是“设施运行产生的电费高”。
“军民村曾建了一套设施处理污水,但用了两三年后,发现设施的抽水泵机耗电量太大,而且越用电费越高,月平均电费数百元,给村集体的压力比较大。”南圣镇党委副书记符国楠说,军民村的这套污水处理设施后来“晒了太阳”。
农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变得清澈。海南日报记者 陈元才 摄
为解决这些尴尬的烦恼,从2017年起,五指山市政府不再采用PPP模式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改为由政府全额投资,委托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建设并运营上述项目,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集约化利用率。
当时,在省水务厅的指导和五指山市政府的支持下,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以永忠村为试点,建设一体化微型智能污水处理设备,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
由此,一体化微型智能污水处理设备就以深绿色大铁罐的形象,进入了永忠村村民的视野和生活中。“这一设备处理污水能力是20吨/日,足以消化永忠村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水。”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谢盛武说。
目前,五指山市已投入运营的一体化微型智能污水处理设备共222台,覆盖了50个行政村、235个自然村。去年一年,该水务公司共巡检污水处理设备4440台(次),巡查污水管网2664次,更换设施配件及维护设备223台(次),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营。
此外,永忠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还有一项“隐藏技能”,其自动化智能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如遇设备不运转等异常情况,系统将第一时间通知水务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与永忠村不同,莲塘村污水治理试点项目的后期运维,走的是“极简”路线——
莲塘村同时采取了两种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在布局规整的北区(新村)建设1座日处理规模为14吨的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村户分散的南区(老村)建设5套分散式户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其中集中式设施的运维,由项目承建单位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聘请1名村民作为协管员协助管理,负责日常巡护、清理管道垃圾、养护植物等工作,省环科院则通过定期维护检查、网络视频指导、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和指导。户型设施则由村民自行管理,村民还可以拨打省环科院的联系电话寻求专业处理。
省环科院工程师莫凌说,莲塘村的试点项目意在探索生活污水治理的“建、管、用”一体化模式、村镇参与模式,以及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生态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
根据各市县上报的初步统计情况,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总体达到90%以上,部分市县正常运行率在85%左右。不正常运行设施数量较多(大于20座设施以上)的有海口、文昌、琼海、万宁、三亚、陵水、临高、琼中8个市县。全省约95%以上的设施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维护(包括建设单位代为管理)。
治理目标定在哪
用得起、好用、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建、管、用一体化治理
用得起、好用、有效。
这7个字,是《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也是许多村民的期待与心声。
“讲收集管网系统、讲沉淀吸附技术,乡亲们听不懂也记不住,但只要设施能用、好用,大家就会认为拿出土地来建设不吃亏。”文昌市翁田镇排崀村坡口村民小组正在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民小组组长符祥桐认为,村民的口碑,是生活污水治理效果最直接的反馈。
在解读《意见》时,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有关业务负责人指出,《意见》致力于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管、用一体化工作机制,突出资源化利用的优先导向,确立“用得起、好用、有效”基本原则,分区分类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立足于生态农业,优先统筹推进人畜粪污、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意见》还强调,要以运行费用低、维护简单和处理效果相适应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原则,不得追求“高、大、上”。在落实这一基本原则上,莲塘村进行了有益探索。
算起来,莲塘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成本并不高:用于设施建设和黑臭坑塘治理的费用约52.86万元,集中式设施的运维费为7300元/年,包括800元/年的电费、6000元/年的人工费和500元/年的维修费。
治理效果也看得见: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的尾水,排入水塘做生态补水,或排入附近农田成为灌溉用水,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
《意见》要求,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能力,主要从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推进智慧监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着手。
对此,五指山市已有实践。当地政府通过借助智慧系统监管手段、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评审工作等措施,实现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精细化管理。
截至目前,五指山市是我省唯一基本实现行政村及自然村(含农林场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的市县。“今年9月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培训班在五指山市举办,许多参会嘉宾实地察看了我们的设施建设和运维情况。”五指山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王发顺说。
根据《意见》,在推进建、管、用一体化治理方面,五指山与其他市县一样,还需要按下“新按钮”、采取更加具体的措施。
这其中,既包括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选择一家市场主体(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建立由市场主体实施的全链条长效责任机制;也包括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村镇规划、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饮用水达标、生态农业和乡村道路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统筹衔接、一体推进;还包括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就启动本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单位退出机制等。
2025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90%以上。对于各市县而言,共同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正在进入倒计时。(记者 周晓梦 特约记者 孙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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