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校在琼实施专项计划工作启动

2023-03-28 08:27   来源: 海南日报

  海南日报记者3月2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23年重点高校在琼实施专项计划工作已经启动。按照中央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3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为主的本科高校承担,面向脱贫地区定向招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招收我省农村区域学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我省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在我省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高校根据考生申报及测试情况确定。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脱贫及民族地区包括五指山、临高、保亭、琼中、白沙、陵水、昌江、乐东、东方等市县及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的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屯昌县的南坤镇,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等少数民族聚居镇。(记者黎鹏 通讯员金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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