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吃拿卡要、违规宴请。决不允许违规接受宴请、礼品、礼金等,或者接受和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近日,澄迈县纪委监委出台《澄迈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八严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对违反“八严禁”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停职,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记者高懿 通讯员徐红豆 陈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