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一周年,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奋楫扬帆立潮头 法治护航勇争先
“超出预想!从联系代办公司到办完全部手续,只用一个星期。”近日,说起在海南注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过程,孟加拉国商人侯赛因·马德·安瓦尔感慨颇深。他说,从开办企业简单快捷的过程中,体会到了海南欢迎外国友人投资的热情。
作为目前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正成为全球投资的“新热土”。
截至今年4月底,海南累计有备案外贸企业3.2万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前的6.2倍。在克服疫情影响下,今年前4个月,海南实际使用外资10.4亿美元,同比增长54.8%;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598.4亿元,同比增长68.8%,增速居全国首位。
外资为何持续加码海南自由贸易港?持续完善的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中外企业看中这里的重点因素。积极在海南布局奢侈品消费市场的瑞士历峰集团全球首席执行官朗博杰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极大增强了企业在琼投资信心。
筑牢自贸港制度基石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当日公布并实施。该法一经颁布,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原因无他:国家层面单独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意义重大。
事实上,这部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而出台的原则性、基础性法律,从一开始就备受重视。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发布12号文件后,海南省委就对自由贸易港立法做出重要部署,极力争取加快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工作。
省委专门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协助调研工作组。与省直单位、专家学者、有关企业座谈,就有关立法需求进行研讨论证;赴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等地实地调研,听取各方面立法建议;与高校合作开展自贸港立法课题研究……海南起草关于自贸港法的初步立法需求,为自贸港法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来琼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海南配合立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海南提出的关于赋予更大立法权和改革自主权等重要立法需求也最终得到采纳。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顺利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稳定各方面的预期,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省委书记沈晓明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充分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利于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给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带来稳定预期,有利于加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权威性。全省各级干部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效提升海南依法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快制定出台自贸港法规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标志性的亮点之一,就是赋予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权限。省长冯飞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实施自由贸易港法,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授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制定权,加快制定配套法规,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出实效的具体制度措施,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
2021年9月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首批配套法规出炉——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高票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
首批四部法规中,三部法规的条文体量保持在30余条,另一部法规则仅有20条,体现了“小切口”“立短法”的特点。
所谓“小切口”就是不求“大而全”,聚焦立法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需要几条就定几条,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立短法”顾名思义就是避免部部法规都以“大部头”形式呈现,篇幅、内容短而精。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省委对自贸港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更是自贸港建设的现实需求,也成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的立法导向。
过去一年里,像这样的“小切口”“立短法”,出现在海南的各个领域——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
《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定位为自由贸易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破产程序条例》等一系列与市场主体息息相关的法规相继出台,加快构筑起优良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
……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已出台17部自贸港法规,不断健全完善自由贸易港法规体系的同时,也推动海南地方立法向精细化转变。
“破”“立”并举推动改革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海南也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集成创新集聚要素、扩大规模、提升能级。
回顾过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三大制度基石,顶层谋划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领域“破”“立”并举的改革创新任务。
截至目前,海南聚焦关键领域,共发布制度集成创新案例13批123项。55.6%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30个涉及多部门且相互关联的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套流程”,1038个政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14个重点园区以极简审批模式审批建设项目800多个涉及投资额超5700亿元……
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金融改革开放意见等150多项政策相继落地,有效带动市场繁荣。今年1月至4月,海南企业累计新增境外投资备案项目54个,同比增长68.75%。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598.4亿元,同比增长68.8%。4月份货物贸易进出口164.7亿元,创近5个月来最高值,其中出口49.6亿元,是去年1月份以来的最高值,增长137.4%。
今年以来,海南积极推动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扩大,“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正面清单、“零关税”生产自用设备负面清单、洋浦保税港区货物加工增值超30%内销免关税等早期政策落地实施并持续发挥作用,持续吸引外贸主体入驻,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
法治护航自贸港建设新征程
营商环境是决定自贸港建设成败的关键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4·13”重要讲话中强调,海南要“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锚定这一目标,海南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努力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同时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久久为功,终有成效。此前,涉案标的额达2.75亿元人民币的法国巴黎银行诉光汇宝石油轮有限公司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成功在海口海事法院调解结案。
鲜为人知的是,原告法国巴黎银行是在可以选择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基于对海南处理纠纷能力的信任,主动选择向海南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的增强,反映出海南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
记者了解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以来,海南对标国际规则、加快补齐短板,积极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以“调解+诉讼、调解+仲裁、国内调解+涉外调解”等多种形式,促进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创新,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将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也将吸引全世界投资者来海南投资兴业。
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强调,紧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目标,以公平、透明、可预期为切入点,以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为标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实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有诺必践,努力使营商环境成为自由贸易港的突出优势。
今年3月,海南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检验营商环境改革成效,力求评价工作研判营商环境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和市场主体的最强烈痛点、助推破除阻碍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感受最深。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178.69万户,同比增长40.17%,增速全国排名第一。其中民营企业2021年新增15万户,占新增企业总数的88%,贡献全省六成左右税收。
外资方面,2021年全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36家,同比增长92.6%;实际使用外资35.2亿美元,同比增长16.2%,排名跃升至2021年的全国第9位。
竞相涌入的资本,一批批高质量项目的上马,将接续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发展注入新动能。(记者 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