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特优势,加快构建集“研发、临床、制造、要素、机制”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政策支撑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南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措施》从支持研发创新角度,继续实施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政策,按照产品研发的阶段性成果给予4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从支持产业做大做强角度,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带量采购,按照实际销售额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鼓励省内外企业依法兼并重组本省医药企业,给予50%的贷款贴息,连续贴息2年,最高补贴50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国际认证,符合规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从支持产业链提质升级角度,按照单个项目3000万元奖励市县,支持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
从支持产业集聚、园区联动角度,构建以海口国家高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洋浦经济开发区错位联动发展空间格局,支持“乐城研用-海口生产”模式推广应用,按照药品、医疗器械每个500万元、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从培育发展生物制造、医美、特医食品、数字疗法等新兴产业角度,对在海南新获批并生产销售的特殊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新功效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别给予每个20万元、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从壮大产业发展能级、支持国际化发展角度,支持现有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质。
从行业转型升级角度,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从支持中药传承创新角度,支持海南特色的南药、黎药,提升品质、增加品类、加大创新,对符合规定的产品给予20万元—100万元奖励。
从支持创新医疗数据角度,提出以乐城为“切口”,探索医疗数据的安全有序跨境流动,探索真实世界研究数据辅助医保目录调整。
《措施》还提出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围绕产业创新生态发展建设,着力补齐海南生物医药产业链短板,打造新优势。从补短板角度,强化支持包括研发创新、中试研究、技术转化、检验检测、临床研究、公共服务等产业平台建设。对新建(扩建)软硬件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年度服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服务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同时,强化注册审评服务指导;优化供需匹配,支持创新产品转化应用;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优化完善生物医药特殊物品监管通关机制;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实施院校提升和人才引进工程,支持医教协同、产教融合;并 发挥会议、会展、协会、智库作用,打造国际化、国家级交流合作平台,提升行业影响力。(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邵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