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委组织部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省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广泛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厚植全龄友好社会根基,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共识。
《实施意见》明确,教育覆盖党政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社会公众四类群体,到2029年,海南全省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现教育全覆盖、宣传常态化、认知大提升,老龄工作责任意识全面增强,群众对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知晓度显著提高;到2035年,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健康、代际和谐、敬老友善的社会氛围深度融入社会生产生活。
《实施意见》要求,抓实领导干部专题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和能力。抓实青少年浸润式教育,筑牢青少年尊老敬老思想根基。抓实老年群体自主教育,引导老年人自立自强、乐享晚年、融入社会。抓实社会大众普及教育,推动老龄教育融入日常、走进群众。建强本土宣传阵地,整合公共文化场馆、养老服务机构、乡村文化广场等资源,分级打造一批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阵地。立足海南“长寿岛”“健康岛”资源禀赋,打造“椰岛银辉+乐享银龄”老龄工作特色品牌。
《实施意见》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格局,健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牵头抓总,加强综合协调、指导推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把抓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重点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