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公积金新政施行 海南打出惠民组合拳
提取情形范围扩大,租房提取门槛取消,单方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
9月21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专场上获悉,随着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海南紧扣《条例》中提取场景扩容、租房提取松绑的新规要求,以“以用为先、民生导向”为核心,推动公积金制度从单一购房支持工具向住房全生命周期消费场景延伸,打出一套覆盖提取、租房、贷款的惠民组合拳,进一步释放自贸港住房消费活力,增进缴存职工安居福祉。
新修订《条例》将公积金提取情形从原有的6种拓展至9种,保留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原有场景的基础上,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三类提取情形,同时全面取消租房提取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海南结合本地安居保障实际,将第一时间细化落地配套举措,构建起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供给体系。
在提取政策优化层面,海南已落地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异地贷款提取等多项便民政策,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住房装修提取政策,缓解职工改造住房条件资金压力,助力盘活存量房源、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此外还同步探索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路径,加大提取支持力度和政策储备,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针对新市民、青年人安居需求,海南落实“租购并举”要求,一方面推进购房首付款提取、子女购房提取政策向新市民群体倾斜,提升其购房支付能力;另一方面迭代升级租房提取服务,通过提高提取额度、“零材料”承诺办、秒申秒审秒批等便利化举措,全面降低租房安居成本。同时优化异地贷款约定提取机制,实现偿还异地贷款“零材料”办理、资金实时结算,充分满足职工跨区域安居置业需求。
贷款端支持力度也同步升级,海南将单方职工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上调至10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提至120万元,探索建立“多缴多贷、长缴多贷”的缴存年限与额度挂钩机制。叠加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20%、多子女家庭上浮20%、绿色建筑上浮10%、保障性住房上浮10%的红利政策,同时全面优化“商转公”业务,将“带押直转”模式覆盖新建住房与二手房场景,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切实为职工减少贷款利息支出,持续激发合理住房消费潜力。(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