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晋级的17所幼儿园进行了等级评定,共有3所幼儿园达到省示范幼儿园标准、8所幼儿园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近日,省教育厅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其中,海口市龙华区中心幼儿园秀峰分园、海口市卫生幼儿园(滨江园)、儋州市第一幼儿园达到省示范幼儿园标准;万宁市幼儿园、万宁市兴隆中心幼儿园、东方市感城镇公爱幼儿园、定安县机关幼儿园、屯昌县幼儿园、屯昌县枫木镇中心幼儿园、昌江润和教育实验园、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公众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邮件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65230825;邮箱:65230825@163.com。(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刘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