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南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住建领域深入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将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违规建设销售使用行为:未按审查合格图纸施工行为;建设单位(含房地产企业)违法建设、销售、使用等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施工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擅自进行影响结构安全的改建、扩建、加层、房屋装修等行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劣质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少放钢筋、抽出钢筋,非法使用海砂,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等行为;危害工程质量安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检测行为。
据介绍,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协作力度,实行执法监督责任制度,强化片区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销售使用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市县房屋管理部门将严格房屋销售行为监管,涉及行政处罚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从快从严查处,并及时沟通反馈相关信息。
此外,我省住建主管部门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严格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严格落实监督管理交底、设计技术交底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发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法建设销售等违法行为,要“一案双查”,坚决克服执法宽松软、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积极探索建立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长效机制,加快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巩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成果。 (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