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针对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建筑企业落实防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施工规范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预防高坠事故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方案》要求全面强化施工现场防高坠措施,包括对可能发生高坠事故的施工环节和部位进行风险辨识和树立提示风险标识,对施工现场存在高处作业的区域和施工环节,必须做到先防护、再作业,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鼓励使用临边红外线报警系统、智能安全门锁、机器换人、在线监测等新技术、新工艺,淘汰部分高处作业操作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的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及时拨付包括高处作业施工在内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施工现场防高坠检查标准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全面排查。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分包施工区域内各项防高坠措施。(记者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