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省全面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已排查自建房62.6万栋
5月初以来,我省全面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截至5月16日,行动共排查城乡自建房62.6万栋,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采取管制措施和完成整改。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我省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对各市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每周报告、每半月调度及每月通报工作制度。省住建厅还安排4个督导组对全省各市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
截至5月16日,本轮排查工作共排查城乡自建房62.6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6.08万栋。有1.14万栋自建房初判为危房(未鉴定),6412栋自建房已鉴定为危房,其中821栋房屋已采取搬离、封闭等管制措施,817栋房屋完成整改工作。
农村自建房方面,截至5月13日,我省已全面完成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14.5万户、非自建房2.1万户中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有2.14万户,已开展整治2695户;针对农村用作经营自建房危房262户,省住建厅已派出工作组对其整治整改情况进行2轮核查,发现已完成整治191户。
据了解,当前,我省尚存在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不系统,农村用作经营自建房修缮、加固、整治不到位,关停、管控、整治不彻底,整治资金统筹保障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各市县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挂帅,在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下,科学统筹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要将排查任务分解到各区、街道办、居委会和乡镇等,限期完成排查整治,做到边查边改,确保使用安全;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定期巡查“回头看”,确保已整治的不反弹。要全力做好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走形式、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省住建厅将配合省安委会进行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记者苏庆明 通讯员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