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印发《关于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出14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作用,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14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空间保障、统筹保障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供给、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支持、依法委托下放规划和用地审批权限、创新“土地超市+”制度、探索推动“拿地即开工”改革、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创新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方式、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做好建筑用砂石资源要素保障、强化项目用海服务保障、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空间保障方面,在“三区三线”划定中统筹保障重大项目空间需求;优化市县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入库流程,落实“机器管规划”,建立可视化入库留痕机制,除5个省级审批的重要规划控制区外,其它规划成果由市县审核入库数据,加快规划数据上图入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渡期间,在不突破市县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前提下,村庄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可采取承诺制,在本市县全域范围内调剂。
统筹保障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供给方面,计划年内开工的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确保不超过本市县“增存挂钩”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潜力的前提下,允许依法先报批,产生指标潜力不足的,省级根据全省“增存挂钩”产生指标情况统筹调剂;涉及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可结转使用2021年度节余指标;市县林地定额指标不足的,可以向省级申请追加,省级根据全省林地定额节余情况统筹安排。
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支持方面,各市县要科学合理安排耕地指标使用时序,耕地指标应优先用于保障年内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封关运作项目,省级将视情况从市县指标库中预留一定数量的指标,保障上述项目指标需求;统筹安排耕地数量5000亩、水田面积4100亩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重点保障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市县重点园区主干路网、特殊产业项目建设。(记者陈雪怡 通讯员尹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