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021-11-30 08:41   来源: 海南日报

  原题:激发土地资源活力

  三亚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11月27日至29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续发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一宗以挂牌的方式出让天涯区抱前村CGCS2000坐标系总面积为2539.12平方米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以协议方式出让天涯区抱前村一宗CGCS2000坐标系用地面积为2592.47平方米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三亚首批出让的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以挂牌的方式出让的天涯区抱前村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与旅馆用地比例为20%:80%,对应土地用途分别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576万元。

  另外一宗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天涯区抱前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为村庄规划BQ-SF-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与旅馆用地比例为20%:80%,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随着抱前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意味着三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破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和开发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将改变三亚长期以来单一的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征地供给模式,同时有效遏制农村非法用地现象,不仅可以解决项目落地问题,增加村集体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激发三亚土地资源活力,助力三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将遵循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合理分享增值收益5项基本原则,依法规范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资金专门账户,留归集体的土地增值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并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剩余的土地增值收益则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公平分配。(记者李艳玫 通讯员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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