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服务自贸港建设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两院”工作报告观察
“持续开展执行攻坚,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8237件,执行到位金额131.54亿元”
“9项案件质量指标排名全国第一、27项排名全国前十。18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或典型案例,14项工作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交流”
“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依法督促有关部门无偿收回某房地产公司闲置27年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的土地资源效益终于得到发挥”
……
1月23日上午,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分别作了省“两院”工作报告。一组组数据、一个个案例,传递出的是全省法院、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温度,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司法担当。
积极主动作为
优化营商环境
创一流营商环境,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必答题”,也是我省法院、检察院的重要课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年来,海南法院主动对接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营商环境的各项评价指标,研究制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意见》,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司法政策支持,协助省人大起草《企业破产程序条例》,设立海口破产法庭,促进海南营商环境建设。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海南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并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设立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全力保障海南自贸港科技创新。目前,已在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生态软件园等重点园区、重点场所成立22个法律服务站,精准提供法治宣传、风险防控等司法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近年来海南市场主体大幅增加的实际,着眼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检察履职方式,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探索推行企业合规改革,结合办案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进行合规管理、严格依法经营。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试点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9件,取得积极成效。例如,文昌市检察院在办理某科技公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根据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切实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
用好公益诉讼
守护青山绿水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发展的最大本钱。保护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的“国之大者”。
公益诉讼,正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把利剑。过去一年里,海南检察机关坚持以严格法治守护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起诉非法采砂、滥伐林木等犯罪556人。特别是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制,与省林业局等部门共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协作配合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等六家单位建立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承诺机制,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00件,督促治理受损林地、耕地4560余亩,清除固体废物34.7万吨,拆除违建3.8万平方米,追偿生态修复费用近5000万元。
同样,法院坚持司法保护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大力支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工作,依法裁定破坏环境者必须修复环境,全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17件。其中,省高院审结的“司法保护海洋珍稀生物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
办好身边“小案”
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司法工作一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省“两院”报告各自用了一个章节,专门来展示司法为民的新成效。
一年来,海南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推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例如,紧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52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59件;保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068人,同比上升8.9%;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努力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推动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3100余处。
从法院来看,一系列深化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深化“立案跑一次”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23%。大力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搭建起“一中心十平台”体系,当事人通过平台即可办理诉前调解、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阅卷、在线开庭等业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动态考核中,海南省高院长期名列全国高院第一名。
在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同样亮点不少。海南法院与省残联共同推进无障碍诉讼服务“五个一”工程,得到中国残联高度肯定。海南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800余万元,让劳动者不再“忧酬烦薪”。(记者 金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