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要求

2022-01-14 08:27   来源: 海南日报

  原题:海南明确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要求

  个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须报备

  为做好我省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1月13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范围。农村专班排查管控的返乡人员范围主要有两类:一是1月1日至3月15日从外省返回海南省行政村(含农垦居)内居住满24小时以上的人员(农村社区、小区除外);二是省内返回行政村(居)居住的四类人群(以下简称“四类人群”),包括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隔离场所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开展返乡人员排查登记。建立“省分包市县、市县分包乡镇、乡镇分包村(居)、村(居)分包户”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做到当天返乡当天登记,确保返乡人员登记到位。以村委会为网格单元,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村小组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落实登记工作,提醒返乡人员每日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做到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排查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返乡的,要立即向市县指挥部报告。省内四类人群的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返回农村地区人群信息反馈给村级行政组织,实现重点人群闭环管理。每天上午9点前,市县指挥部向省农村防控专班报送前24小时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核查情况。

  《通知》要求发挥基层诊疗机构哨点作用。加强乡村医务人员的防疫培训,执行标准化接诊流程,提高其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乡镇卫生院指定专门的医务人员对接每个村卫生室,实行异常情况当日报告制度,做好返乡人员流动人口的追踪筛查,村卫生室应当将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向村级行政组织反馈,村级行政组织应当做好重点监管、事后跟踪、定期回访。如有确诊病例,应当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严格渔港渔船渔民管理。沿海市县要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重点核实中大型渔船出港船员名册、疫苗接种、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推动渔船船东船长落实承诺制,承诺及时如实报告进出港情况。设立疫情防控奖惩制度,对履行承诺制好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减或取消船舶更新改造补助和油价补助等惠农补贴。要将《海南省渔港渔船渔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制度宣传贯彻到各渔港、渔船、渔民,强化渔业疫情防控意识。

  移风易俗减少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村“两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宣传教育,增强村民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能力。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3月15日。(记者马珂 实习生王菲)

[责任编辑 张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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