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

2022-02-09 08:53   来源: 海南日报

  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有关通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

  其中,取消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8项,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商务厅、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项,涉及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由市县有关部门承接。通知还明确了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规范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事项做好跟踪评估,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记者苏庆明)

[责任编辑 张瑜 ]
01007030001000000000000001111659112834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