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好院长”“好医生”

2022-04-12 08:22   来源: 海南日报

  原题:我省将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好院长”“好医生”

  柔性引才不限岗位不限数量

  近日,省卫健委发布《海南省2022年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急需紧缺岗位为重点,面向全国(不含省内)刚性引进“好院长”5名、“好医生”50名。

  采取刚性柔性两种引进方式

  《公告》指出,以急需紧缺岗位为重点,面向全国(不含省内)刚性引进“好院长”5名、“好医生”50名(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柔性引进不限定岗位,不限定数量,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按申报程序审定。

  采取刚性、柔性两种引进方式。刚性引进,即通过考核招聘、调动等方式引进人才。柔性引进,即以顾问指导、建立工作站、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等方式引进“好医生”,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引进人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来琼工作,提供技术攻关、医学科研、专题讲授等服务。

  刚性引进人才最高一次性发放安家费60万元

  《公告》要求,各市县和医疗卫生机构将现有编制和岗位优先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好配偶就业安置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聘任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好院长”60万元;二级医院“好院长”50万元;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50万元;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40万元。如服务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须退还全部安家费;服务时间少于8年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给发放部门。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及未评定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柔性引进人才最高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

  柔性引进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经认定获得《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在购房、购车等方面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柔性引进人才符合院士等A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符合B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25—30万元;符合C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20—25万元;符合D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10—20万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年工作补助6—10万元,具体补助由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县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参照《海南省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工作方案(2021-2025)》确定,并按协议支付。

  应聘人员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可报2—3个岗位(主报1个岗位,可报1—2个调剂岗位)。报名时间:第一批2022年4月6日至5月13日;第二批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记者马珂 实习生王菲)

 

[责任编辑 王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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