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7月1日起施行

2022-06-27 20:50   来源: 新华网

  6月27日上午,海南省司法厅召开《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海南省人大、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据悉,为贯彻落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修订草案)》,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全国率先完成修订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发布会上,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彬介绍了规定修订的重点内容和亮点。据介绍,修订后的规定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的标准。规定将主张因农作物受到损坏产生的民事权益、主张因发生劳动争议等事项新增纳入到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由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指派”修改为“应当通知指派”,真正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另外,规定将海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调整为“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原则,实行全省执行统一标准,避免因市县之间标准差异给群众带来不便。此外,规定取消了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群众只需如实说明经济状况、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发布会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规定的立法特点、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法律援助惠民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措施等问题回答现场提问。

  据悉,自2009年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共为106万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27万件,为23.75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累计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4.51亿元。下一步,海南省司法厅将通过全员培训、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修改完善配套制度、成立专业化团队、联合省人大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规定有效施行。

  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有维权方面的需求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法律援助:一是可以直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二是可以到设在各市县(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一对一的帮助,三是可以通过登录海南法律服务网、12348海南法网APP、海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或者到自助服务终端机、互联网无人律所等,进行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法律问题。此外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海易办”省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办事”窗口享受法律援助“掌上办”“线上办”服务。

  省人大内司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委、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省律师协会代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代表、市县司法局代表等50余人参加新闻发布会。(任箫)

[责任编辑 王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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