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专题询问我省贯彻实施环保法和环保条例情况
沈晓明参加
9月29日上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海口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参加联组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副主任肖杰、苻彩香、陆志远、关进平,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大海主持会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和7月分两个阶段深入全省18个市县130多个场点实地检查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修复等方面法律制度措施实施情况。
联组会上,11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询问。省政府副省长刘平治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询问结束后,刘平治代表省政府对如何整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作了表态发言。
沈晓明指出,这次专题询问质量高,提问和回答严肃认真、“火药味儿”足、责任感强,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专题询问就是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敢于“自揭伤疤”,及时“诊断治疗”,避免“讳疾忌医”。
沈晓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保护好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的“国之大者”,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子孙后代的金饭碗;要深刻认识到海南生态环境好并不等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不能因为生态环境指标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要深刻认识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表象,解决人民群众生计才是本质,务必做到标本兼治,夯实呵护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群众基础。要对照整改方案,逐一抓好落实,开展督导检查“回头看”,检验专题询问效果,千方百计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留问题,让子孙后代可以专心致志谋发展。(记者袁宇)